質性研究

質性研究泛指採用歸納法 (induction),而不是經由統計 (statistical) 或其他量化 (quantitative) 程序產生研究結果的方法。歸納法的意思是我們從詳細精確的資料中建立相關的理論範疇,而不是就先預設的推斷 (deduction) 或假設 (hypothesis) 作測試 (test) 和驗證 (verification)。

質性研究

量性研究

邏輯 (Logic)

歸納 (Inductive)

演繹/ 推斷 (Deductive)

  • 從詳細精確的田野筆記中建立相關的範疇

  • 例子:詳見深入訪談之譯碼部份
  • 預設相關的範疇/選項,「測試」假設

  • 例子

常用方法

深入訪談,田野觀察

問卷調查


很多人誤把一切量性分析等同質性研究,這其實是大錯特錯。質性研究有一定的程序和邏輯可循。常用的方法有深入訪談及田野觀察。程序上我們要先搜集精確的筆記或訪談謄錄,然後進行譯碼,再進一步理論化和分析。

「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情?」(what happened?) -- 這是質性研究最基本,亦是最難答的問題。原因是社會現實有太多面向,捕捉不同的聲音與角度絕不是一件易事。質性邏輯著重了解過程 (processes) 如何發生 (how things happened),強調分析的全面性 (holistic)。質性研究員嘗試從資料中了解局內人 (insiders) 對事物的看法,及她們賦予現象的社會意思,從而建立相關的理論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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