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人:香港大學校長徐立之教授 (tsuilc@hkucc.hku.hk)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 (johannes@hku.hk)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陳氏基金憲法學教授陳弘毅教授 (albert.chen@hku.hk)
聯署人:何榮東校友 (電郵:tonyhowt@gmail.com)
何榮漢博士 (電郵:howinghon@msn.com)
致 徐立之校長、陳文敏院長及陳弘毅教授的公開信
2010年7月15日
我們相信大學學術制度也是建立於學術的公開性,為此,我們於2010年7月15日,除以上三位學者外,亦以電郵方式,向以下收件人,公開發放本公開書函及相關文件:
香港大學副校長
立法會議員
三所大學法律學院
兩所大學政治行政學系
各大傳媒
為方便各位下載,有關文件檔案亦已上載於以下網頁:
http://ihome.cuhk.edu.hk/~b084762/20100715.html
為表示我們的誠意,我們將於七月十六日下午二時,前往香港大學,分別造訪徐立之校長辦公室、陳文敏院長辦公室及陳弘毅教授 [註],親自遞上此公開信及先前與陳弘毅教授討論的書函及附帶參考資料,並期待徐立之校長、陳文敏院長及陳弘毅教授就各項提問或疑點,作出具體的回應。
註:我們明白三位學者事務繁重,我們並非要求三位親自接收,如當時三位不在辦公室,我們會把書函交予校長室、院長室或院務室辦公室執事人員,如果當時三位學者在辦公室,並能撥冗與我們會面,我們當然非常樂意親自遞上書函,並親自向三位學者道謝。
我們原意是希望大學當局可以在內部作出討論、判斷及處理,但經過多次與陳弘毅教授交換意見後,亦由於徐校長及陳院長始終未有任何回應下,我們決定公開有關之討論內容,原因如下:
1. 自始至終,我們都相信大學學術制度是建基於學術的公開性,而徐校長、陳院長及陳弘毅教授是有責任向學術界及社會人士解釋整件事件及所引起之相關議題的。
2. 徐立之校長及陳文敏院長至今沒有任何回應,基於維護大學的學術自主及聲譽,兩位學者實在有必要公開回應我們及個別社會人士的質疑及批評。
3. 在討論過程中,我們發現陳弘毅教授對民主黨的前後迥異的判斷,極有可能並非基於該方案的文本,對於一位權威學者而言,這實在是不可想像的。我們感謝陳弘毅教授提出與我們會面的建議,但我們更重視大學學術制度的公開性,我們相信作為一位大學學者所面對的學術問責,並不在於私下回應一位校友和一位市民所提出的意見和質疑,而是面向學術界和社會,這是我們認為需要以公開書函形式發放整個討論的最主要原因。
在整個討論過程中,我們已盡力確保內容的正確性,但人始終可能會犯錯,我們必須聲明本文內容即使有誤,也並無不良之動機,正如先前書信所言,學術就是在不斷錯誤與修正當中發展的知識系統,相信陳弘毅教授也有容人之雅量,如文中關於事實或推論的地方有甚麼錯誤之處,祈為雅正。
我們認為大學當局實有責任慎重處理本文提出的問題,以維護大學對治學慎重、學術忠誠和學術獨立的嚴正立場。
為表示我們的誠意,我們將於七月十六日下午二時,前往香港大學,分別造訪徐立之校長辦公室、陳文敏院長辦公室及陳弘毅教授 [註],親自遞上此公開信及先前與陳弘毅教授討論的書函及附帶參考資料,並期待徐立之校長、陳文敏院長及陳弘毅教授就各項提問或疑點,對學術界及社會,作出具體的回應。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
聯署人:
何榮東校友
香港大學理學士
香港大學教育文憑
香港中文大學學位教師高級教育文憑
香港中文大學文學碩士(通識教育科課程發展與教學)
電郵:tonyhowt@gmail.com |
何榮漢博士
香港中文大學文學士
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碩士 (政治與行政)
香港中文大學哲學博士 (宗教與神學)
電郵:howinghon@msn.com |
註:我們明白三位學者事務繁重,我們並非要求三位親自接收信件,如當時三位不在辦公室,我們會把書函交予校長室、院長室或院務室辦公室執事人員,如果當時三位學者在辦公室,並能撥冗與我們會面,我們當然非常樂意親自遞上書函,並親自向三位學者道謝。
以下是整個討論過程中的書函及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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