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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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香港職業治療學會  提供

職業治療師在訓練大腦痙攣兒童時,首先會全面評估兒童的能力及限制,從而訂立治療方向及目標。治療的目的主要是建立兒童在感知肌能、認知、溝通、情緒和社交各方面的發展基礎,以致能保持或加強他們在自我照顧、遊戲和學習方面的能力。

根據評估結果,治療師會設計治療性活動如手眼協調或自理訓練活動,透過個別或小組形式去進行,此外,亦會為兒童選擇適當的輔助器具如餵食用具和矯形手托,以及提供環境輔助如改建家居環境等,最終目的是協助兒童達至最高的獨立生活能力。

 

 

 

 

 

 

 

 

 

 

 

從初生嬰兒期到青少年期,治療師會根據不同的成長階段,按照大腦痙攣兒童的需要而在不同的範圍進行重點訓練,並確保家長或照顧者了解兒童的需要及掌握正確的技巧,從而能將訓練延續到家中或學校中。

 

基本及日常生活技能

(Nursery)

(Pre schooler)

(Schooler)

(Adolescent)

0-2

(嬰兒期)

2-6

(學前期)

6-16

(學齡期)

>16

(青少年期)

(1)

肌肉張力及姿勢控制

(Muscle tone & Postural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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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遊戲技巧

(Play sk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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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小肌肉控制

(Fine motor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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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進食及口肌控制

(Feeding skills & Oral-motor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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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穿衣技巧

(Dressing sk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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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廁技巧

(Toileting sk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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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寫前技巧/寫字技巧

(Prewriting/writing sk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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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溝通技巧

(Adapted switc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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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職前準備

(Pre-voc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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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家居/社區生活技巧

(Community living sk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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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器具,環境改裝及照顧者訓練

       

(1)

手架/手托

(Hand spl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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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輔助器材

(A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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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別坐椅設計

(Adapted sea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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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家居改裝

(Home adap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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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扶抱技巧

(Carrying techniq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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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照顧者訓練

(Carer's tra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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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需加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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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訓練

參 考 書 目

  1. 明 愛 樂 仁 學 校 (1990): <職 業 治 療 集 >, 香 港 .

  2. 香 港 痙 攣 協 會 (1994): < 扶抱腦痳痺人士手冊>, 香 港 .

  3. 協 康 會 (1997): <兒 童 訓 練 指 南 : 活 動 指 引 — 大 肌 肉 >, 香 港 .

  4. 香 港 痙 攣 協 會 (1999): <輔 助 腦 痳 痺 兒 童 系 列 — 預 防 肌 腱 攣 縮 >, 香 港 .

  5. 香 港 痙 攣 協 會 (2000): <輔 助 腦 痳 痺 兒 童 系 列 — 如 何 協 助 孩 子 飲 食 >, 香 港 .